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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确权,还未拿到证书的可以「补登」

景点排名 2025年06月04日 14:49 2 cc

大规模的土地确权已经结束了,但是不少村民反馈,依然没有拿到确权证书。

自然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确权,还未拿到证书的可以「补登」

某地自然资源局给出了明确回复,说如果是因为材料不全,可以补登记!

到底是哪些情况没有登记完成,自然资源部解答:一户多宅、超面积、非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等确权问题。

1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191号)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农经发〔2019〕6号)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

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2.“一户多宅”能不能登记?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1)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

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2)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3)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部分还没拿到房本的,除了一部分确实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之外,很有可能是登记需要的材料还不够完整。

如果是登记需要的材料不完整导致没有拿到房本的,可以进行「补登」。

如果想进行「补登」,可以自己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登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就可以。

首先村民结合以上尚未领取到确权证书的几种情况找到宅基地无法确权的具体原因。

根据所遇到的问题针对性解决,需要补充材料的补偿材料,需要重新办手续的办手续。

涉及到宅基地纠纷的需要调解的调解,调解不了的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再次申请确权,申请被驳回的,可以按照要求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发起诉讼。

自然资源部最近,下发了一份《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这份文件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概括起来就八个字:“登记、发证、规范、更新”。

登记成果要统一上报各地做完的登记成果,统一上传到国家级的信息平台。

证书必须发放到户这点特别关键,不允许“只登记不发证”。

信息后续要可查可更新,农村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情况可能会变,比如翻建新房、户口迁移、继承等等,这些变更也得随时更新在系统里。

对于很多农民来说,房地一体证不仅是“一个本子”,更是一份法律保障。

以前有不少人因为没有确权证,在房屋继承、抵押、翻建、拆迁补偿时吃了亏。

已经拿到土地确权证书的村民未必就万事大吉了,也要留心核对以下几项重要信息。

①宅基地和农房的基本信息核对:包括宅基地和农房的地址,位置,面积大小,四至,层高,层数,示意图,农房的面积等重要信息;

②宅基地确权证书共有人信息核对:包括家庭成员,以及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民族信息其他信息都要准确核对,如果出现偏差或者有缺失登记,一定要及时订正。

现在国家正推进宅基地“应登尽登”“应确尽确”的政策, 这种政策窗口不是一直都开着的。

有些地方确权工作收尾阶段已经在催进度了,等到了“统筹验收”以后再想补,可就难了。

所以,如果你家房本还没下来,千万别等“通知”,也别幻想村里“会统一安排”

趁现在还能办,早点跑一趟,办下来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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